为推进湖北省老年大学团队建设,加强业务管理与指导,积极活跃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老干部的政治优势,进一步利用好老年大学的活动阵地,有组织地开展各项活动,建立顺畅、规范、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标准
(一)湖北省老年大学团队划分为文艺类、文化类、体育类三类,统一由省老年大学活动管理一处进行管理。
(二)团队成员人数一般应在30人以上,且均应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态度积极端正,热爱文体艺术,并热心参与老年文化事业和公益活动。
(三)团队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演出及比赛活动,圆满地完成学校组织安排的各项演出及比赛任务。
(四)团队建制健全,运行良好,己建有成熟完善的组织程序和管理办法,有相应的活动经费和排练场所。
(五)团队有系统、完善的排练、练习计划。
二、业务管理
(一)凡加入湖北省老年大学团队,其成员自然成为湖北省老年大学团队在册团员,需严格遵守团队关于团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团队每年要定期召开团队业务发展会议,拟定年度发展计划和工作总结。
(三)演出及比赛活动的审批。各团根据演出性质和比赛规模提出申请、上报活动一处,由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加。
(四)各团队统一在年底向活动管理一处递交本年度工作总结并申报第二年工作计划。经校委会商议后进行整体安排部署,由活动管理一处负责执行。
(五)老干部团队团员证,由团长在活动一处统一办理,凭证入校。
三、团队组织机构
(一)团队实行层级负责制,在校方的指导下开展一系列工作,各团分设团长一名、艺术顾问两名(文艺类)、副团长两名及各队队长若干名(文艺类)。由热爱本团队工作、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专业水平、深受广大老同志拥护的人担任,一般经选举产生,必要时学校可以指定。
(二)各岗位职能职责
团长:
1.负责参与学校有关对内、对外活动的协调,管理和调配团内部成员,以及大型活动的协调组织安排;
2.负责团队的制度建设和团队建设工作;
3.就团队的发展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不断更新团队管理建设;
4.组织团队的各种培训和互相交流活动;
5.督促团队成员落实各项任务,并执行绩效考核。
6.负责团内财务保管、费用开支及与各分队队长的对接。
艺术顾问:
热爱艺术,在所在艺术门类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并具有基本的文艺作品原创能力。负责为团队创编及参与编排各类文艺节目 。
副团长:
1.协助团长开展团队的各项工作;
2.负责分管内容涉及的各项事务,如团员情况、团员活动次数及活动表现,团员评估与提升等;
3.负责制定各分队的考核办法,并对各分队的团员进行评估;
4.负责组织和筹划各分队的培训和提升;
5.为团队的发展出谋献策。
各队队长:
1.协助团长、副团长开展工作;
2.带领分管小队的成员执行常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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