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教学管理处发布时间:2016-03-17浏览次数:13514责任编辑:王松
1、选聘标准:尊重学员、热爱老年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热爱老年教育事业、尊重老同志,思想端正、作风正派、不谋私利、身体健康,具有奉献意识和敬业精神。
2、选聘:应聘班主任需如实地填写《聘任班主任登记表》;外聘班主任可试用一学期,试用期满根据学员和学校综合考评,合格者聘期一年;外聘班主任由教务处负责管理,日常工作由各系负责安排、指导、检查和考核。
3、解聘:对聘任后违反班主任职责和学员满意率低的班主任,经学校研究后,解除聘任关系。聘任班主任如不能继续代班,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更换。
4、其他要求:聘任班主任应将学习和工作的时间合理安排,不能因参与学习而影响工作;聘任班主任应在每次课前30分钟到教学管理处负责人处签到,如不能到课需及时向教学管理处负责人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