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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话孝道
信息来源:诗词班 姚争杰发布时间:2019-04-09浏览次数:4776责任编辑:沈劳轩


清明时节,国人有追终慎远、感恩祖先的习俗。无论多忙,一般都会举家前往先人墓前,打扫陵墓,摆供祭品,肃穆静立,或心中默念,或喃喃细语,旨在与先人建立意念上的沟通,然后焚香祭拜,表达思念礼敬之情。清明祭扫活动是传承孝道文化的重要载体,它与子女对在世父母的赡养、关爱一道构成孝道文化的核心,成为植根于炎黄子孙遗传密码中的文化基因和国人品德形成的基础。

其实在大多数人看来,子女善待父母以及养老送终的孝行比父母离世后每逢清明到墓前祭扫要重要得多。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对父母“活着不孝死了孝”的作派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和唾弃。所以说,尽孝要趁早,为人子女者一定要避免留下“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

在悠悠五千年中华文明史中积淀了许多口耳相传的孝道文化传说。名列《二十四孝》之首的《孝感动天》说的就是上古时代父系氏族社会后期部落联盟首领舜的孝心故事。舜在年幼时遭受其父、继母和异母弟象的欺辱,他们曾多次加害于他,在舜修补谷仓仓顶时,象在谷仓下纵火,想要烧死他;舜在掘井时,他们却下土填井,想要活埋他。舜用他的智慧化险为夷,但对此并无怨恨之心,仍对父亲和继母恭顺,对弟弟慈爱。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帝。所以舜在历山耕种时就有大象替他耕地,有飞鸟代他锄草。帝尧听说舜非常孝顺,有处理政事的才干,就把他的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了他,最终选定舜做他的继承人。舜登天子位后仍恭恭敬敬地去看望父亲和继母,并封象为诸侯。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孝道是做人的根本,是一个人安身立命和处世的基础,为人子女者首先要做到“孝”字当先。



无独有隅,《古文观止》开篇《郑伯克段于鄢》讲述了2700多年前郑庄公和他的母亲失和继而再续亲情的故事。郑庄公的母亲姜氏是郑国国君郑武公的妻子,先后生下庄公和共叔段兄弟。姜氏一直不喜欢庄公而偏爱其弟共叔段,多次向郑武公进言要立共叔段为太子,郑武公坚持“立长不立幼”的古训,让庄公即位做了国君。可是,姜氏居然帮助共叔段进行阴谋篡位的活动。庄公挫败了共叔段以后,对其母窜掇公叔段的行为大为光火,便把她软禁了起来,并发了毒誓:“不到黄泉,不再相见!”可姜氏毕竟是庄公的母亲啊!庄公每每念及母子之情便心生悔意,但堂堂国君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此事一时无法转圜。庄公的一位下属官吏颍考叔想要斡旋此事,便借给庄公送礼而得到庄公赏饭的机会,有意把肉食省下来放在一边,声称要带回家给他的母亲享用。庄公闻之动容,便说,“你还有个母亲可以侍奉,而我就不行了。”颍考叔说:“您的母亲不是还健在吗?为什么不能侍奉啊?”待庄公告知原委后,颍考叔便出了个主意,让庄公着人挖一条隧道直通姜氏居所。挖到泉水时,他便可以通过隧道去见他的母亲了。这样做并没有违背当初的誓言,故没有什么不妥。庄公欣然接受了这个建议,最终在大隧中与母亲相见,母子和好如初。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郑庄公虽然在残酷的权力斗争中不得已舍弃亲情,但最终还是以亲情为重,与母亲冰释前嫌,继而恪守孝道,不失为“百善孝为先”的典范。



当今世界已经进入到信息时代,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世界各民族文化互相碰撞、融合,必将导致全球多元文化集成的形成。我们有理由相信,绵延五千年的中华文明一定会在全球多元文化的融合中起着主导作用。而以“孝”为核心的孝道文化也必将成为国人世代薪火相传的“国之重器”。

既是“国之重器”,我们就应该对它倍加呵护,全面准确地诠释它的精神内涵,从精神和物质层面去丰富它,从道德和法制方面去完善它。

首先,孝道文化要成为家风传承的核心内容。孝道文化在家族中被普遍认同和传承的主要原因是它有着坚实的血缘关系基础。而家风在传承孝道文化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它要求晚辈尊敬长辈,子女爱护、照顾、赡养老人,老人能够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等等。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家庭单元具有超稳结构,因此孝文化基因世代相传成为美德而延绵不绝。人们常说的“乌鸦反哺,羊羔跪乳,更何况人乎?”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其次,孝道文化要成为社会通行的道德标准。自古以来人们就把孝道文化作为传统教育和社会教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敬老养老的观念也由家庭推广到社会,有识之士身体力行,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道德风尚。由此我们可以进一步推论,一个敬老爱老的社会必定是一个清明和谐的社会,而一个厌老弃老的社会必定是社会伦理观念受到严峻挑战的社会。

第三,孝道文化的传承要得到法律层面的支撑和保障。为保障孝道文化的传承,国家除了从精神和道德层面予以提倡和弘扬以外,还应在法律制度上进行相应的规范,以抵销由于社会快速发展致使孝道观念在人们心中逐渐淡化的负面影响。通过法律的强制性来传承孝道文化不失为一种直接有效的方法。我国法律体系中对孝道文化的立法保护着重体现在《宪法》《刑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继承法》中。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这些法律条款还将进一步得到丰富完善。

当然,我们在提倡全社会尊老敬老的同时,老年人也应该一如既往地去关爱自己的子女,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去帮助他们。如果老年人倚老卖老,一味地要求子女的照顾而不愿与他们交流感情,也不利于孝道文化的传承。在家庭生活中,老年人主动帮助子女带好孩子,含饴弄孙,接送孩子上学放学,当子女在经济上遇到困难时出手相帮等等。在社会活动中,老年人要做到自尊自爱,不对年轻人的行为横加指责或指手画脚,外出时尽可能“错峰出行”,不与年轻人争抢公共福利资源等等。这些良好的行为既帮助了晚辈,也充实了自己,有利于孝道文化的传承,并使爱与被爱,敬与被敬,养与被养之间形成良性的互动循环,从而使得世界清平,乾坤朗朗,河清海晏,其乐融融。

(来源:诗词班 姚争杰)